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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职务犯罪教育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

发布者: 正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10/28/2019 3:12:35 PM

   

    近几年,职务犯罪的发案率逐年上升,呈高发态势。据报道,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查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9人,占立案人数的65%。2018年10月31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1995年至2018年,北京一中院共审结一、二审职务犯罪案件1802件,先后共判处罪犯2306人,发案数量连年攀升。企业人员职务犯罪已成为越来越引人注意的一个话题。
     

    综合分析职务犯罪案例,可以看出职务犯罪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贪腐案件多发生在权力集中、容易滋生利益的岗位,公司的采购部、财务部、销售部、招投标部门、建设工程相关部门等与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成职务犯罪重灾区;2、共同犯罪居多,甚至在同一宗案件中出现不同部门人员勾结形成犯罪网络,共同联合作案的情况。

    据媒体报道,2013年下半年,某工业区一家国有控股公司涉嫌贪污国有资产,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销售总监4人参与作案,就属于此类案件;3、从犯罪形态上来讲,案件呈复杂化趋势,同一案件中可能同时涉及2项或2项以上罪名,比如在一单招投标引起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同时涉嫌串通投标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多种罪名;4、涉案人员呈低龄化趋势,越来越多年轻人参与犯罪。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在企业管理的实践中常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只有重要部门、重要岗位、涉及重大利益的项目才会发生职务犯罪,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在很多案例中一些看似没那么重要的岗位中只要存在利益的诱惑,照样发生了职务犯罪;一些案件反映出,恰恰是不被人注意小角色、小岗位在大家目光所不关注的地方偷偷地、长期地发生着职务犯罪,正因为此,现实中不乏存在清洁工等利用职权便利长期侵占、挪用企业废旧物料构成犯罪的令人啼笑皆非却发人深思的案例。
      贪腐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则体现出企业文化的缺失和员工价值观的扭曲,其结果是涉案金额普遍较大,一旦案发,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涉案员工也将很有可能面对法律的制裁甚至是牢狱之灾,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员工均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恶劣影响和损害。很多企业和员工都避讳提及职务犯罪的话题,仿佛一旦在双方之间提起这个话题就会形成一种不言而喻的尴尬。但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已经注意到了将职务犯罪与加强员工关怀、完善公司管理结合起来,撕开大家都羞于触及的遮羞布,加强职务犯罪教育、提高福利措施、建立健康积极的价值观引导,反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又提高了公司的管理。企业文化的发展必然少不了对员工价值观的导向,这应成为提高企业管理的有效渠道之一。

 

 

 

  
    田晓芳律师为广东正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为佛山市律协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涉外专业委员会委员,2017年7月当选为佛山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是佛山市62位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之一,2019年入选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律师。
    该律师致力于法律顾问研究,为(或曾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广东瑞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陈红等成功企业家的家族法律顾问或私人高级法律顾问,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熟悉风险防范。其撰写的《对外贸易中的货款追收风险防范》在2018年度佛山市律协论文征集中被评选为三等奖,入选 《佛山律师优秀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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