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如何依法维权?
发布者: 正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1/8/2025 4:49:23 PM
【案情简介】
朱小姐与吴先生相识相恋后于2011年登记结婚。双方于2012年生育大儿子,于2019年生育小儿子。
双方婚后夫妻感情尚可,自双方结婚10年以来,朱小姐一直在家中负责抚育子女、照料家中大小事务、协助吴先生工作,承担了家庭的许多义务。自2021年起,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吴先生经常殴打朱小姐及儿子,夫妻感情逐渐恶化,后双方开始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2022年2月,吴先生和朱小姐在从家乡返回佛山的路上时,吴先生在路上就跟其他异性联系及回复信息,当两人到了佛山后,吴先生连行李都不放就想外出,朱小姐坐在副驾驶上不让吴先生出去。吴先生把朱小姐从车子上拖下来,导致朱小姐膝盖受伤,还用脚踹朱小姐。同日,朱小姐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向医生主诉:患者于2小时余前从副驾驶被拖出摔伤致四肢疼痛,被踹身体两侧。医院对朱小姐诊断为:急性疼痛、外伤症。
2022年4月,吴先生殴打大儿子,朱小姐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到医院治疗,同日,大儿子经医院诊断为:多处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同月,公安机关对大儿子的伤情作出《鉴定意见通知书》,认定其损伤属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故意伤害案进行侦查。
2022年6月,因无法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及不负责任,朱小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律师办案过程】
诉讼请求:
基于以上案情,律师在分析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后,就双方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女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请求离婚经济补偿、因女方生活困难而男方有负担能力请求离婚经济帮助等方面归纳了以下诉讼请求。

提交证据:
为了让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我方在立案时向法院提交了报警回执、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受案回执、鉴定意见通知书、立案告知书、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人费用明细清单、受伤照片等证据材料,以证明吴先生在2022年2月殴打朱小姐的行为以及2022年4月殴打大儿子的行为。
开庭审理:
吴先生在庭审中陈述:吴先生确实打了大儿子,但并不具有暴力倾向,只是教育儿子。吴先生没有殴打妻子,只是把妻子从副驾驶位拖了下来,因为当时是要给一个朋友送东西,妻子阻挠不让吴先生出去,双方就发生争执。
开庭过程中,吴先生和朱小姐均确认朱小姐从结婚后至2021年期间一直都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
【法院裁判】
关于原告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款。本案中,吴先生对大儿子实施了家庭暴力致轻伤,情节严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根据本案情况,法院确定吴先生向朱小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3万元。
关于原告主张的离婚经济补偿款。朱小姐从结婚后至2021年期间一直都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对照顾家庭和两个儿子承担了较多义务。法院确定吴先生向朱小姐支付离婚经济补偿款5万元。
关于原告主张的离婚经济帮助款。根据本案证据,朱小姐自结婚后为照顾家庭,长达十年未从事工作,其再就业所能从事的工种有限且工资较低,而吴先生有较高的收入。法院确定吴先生向朱小姐支付离婚经济帮助款1万元。
【家庭暴力证据标准】
《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明确,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
1、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
2、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
《意见》同时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等8类证据。
【律师建议:遭受家庭暴力如何依法维权?】
1、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离婚为条件。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律师简介

甘聆伶律师
广正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甘聆伶律师,法学本科学历,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熟悉各法律合同文书的起草、审核、修改。
在从事法律行业以来,经办过多种不同类型的案件,包括民间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
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秉承“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竭诚为委托人和法律顾问单位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