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律师所修订章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018年8月25日上午,广东正帆律师事务所分别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和全所人员会议,决定修订律师所章程等事项。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2018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随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佛山市律师协会先后召开代表大会,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了章程。因此,律师所作为律师协会的会员单位,为使律师所章程与律师协会章程相衔接,有必要对本所章程进行修订。
会议决定,将《广东正帆律师事务所章程》第五条修改为,律师事务所的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诚实信用为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责,竭诚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律师所章程,对于确保律师所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律师所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还决定将律师所标识(商标)、律师所精神、律师所理念等内容写入了律师所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