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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商报-休年假要扣工资?

发布者: 正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3/17/2014 11:00:11 AM

 

休年假要扣工资?

容桂一汽配企业员工吐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认为此举“不人道”


www.sc168.com  2014-3-17  来源:珠江商报  作者:林晓格


    文/珠江商报记者 林晓格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吐槽容桂一汽配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史上最不人道”,因为如果想要休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不仅没有“带薪”,反而还要扣钱,而且休假越长,扣钱的比例就越高。


    员工吐槽:
    休1天年假就要扣掉370元
其实,公司新的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在今年元旦起正式实施了。但是,心有不平的员工小吴(应受访者要求用化名)近日还是将公司的通知文件贴上了微博吐槽。
    小吴所在的企业是容桂一家中型汽配公司。根据新的规定,员工想要拿到薪酬组成中的全勤津贴,除了可在当月的周六、周日或国家规定的公休日休息外,员工在当月实际应出勤时间应无任何缺勤,即当月无任何形式的请假,包括带薪假,否则将按不同的比例来扣除全勤津贴。另外,薪酬组成中的岗位津贴,不同的缺岗时间也有不同的扣除比例。
   “以我为例,全勤奖500元,岗位工资1800元,休一天年假就要扣掉370元,如果请的时间越长那么扣的比例就越高。”小吴表示,带薪年假是员工应享受到的福利,公司不应该出台如此不人道的规定。“要扣那么多钱,以后年休假都不敢休了。”


    企业回应:
    公司已有带薪高温假
    对于员工的反映,该汽配企业相关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
    李先生说,每年的七八月份,该公司都会有7天至9天的带薪高温假。在享受带薪高温假时,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都不受影响。此外,公司也有年假制度,照发基本工资,只是根据休假天数来扣除岗位津贴。“这些福利,比国家的休假福利规定还要好。”


    律师说法
    要保障职工带薪年假
    广东正帆律师事务所主任袁海华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鉴于此,该公司不能简单地下发一个通知来剥夺员工休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不过,该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比如将公司的高温带薪假及自己规定的年假,适当变通为法律规定的带薪年休假,这样既合法又合理。
    新闻链接:http://epaper.sc168.com.cn/disnews.asp?Fid=77249&FlayoutId=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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