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有偿代收包裹引争议
www.sc168.com 2013-11-22 来源:珠江商报
本报讯 记者林晓格报道:业主有事不在家,小区保安代收包裹,要交一定的保管费。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勒流勒水名筑小区保安人员的做法太不合理。
业主:保安不应有偿代收包裹
一位业主介绍,她是从11月中旬起知道小区的保安开始有偿代收包裹的。“白天上班,快递员送包裹到小区,没人在家只能找保安签收。”可是,让她郁闷的是,等她去取包裹时,却被告知要收取1元的保管费,“业主每月都交管理费,保安有义务帮忙收一下快递。”在采访中,不少业主都认同这种说法。
记者走访大良一些小区发现,不少小区的保安处会为无法亲自签收快递的业主代收包裹,但并没有收费的情况。
保安:收费是为确保包裹安全
昨日中午,记者在勒流勒水名筑小区看到,其大门保安室里放包裹的地方旁,贴着一张手写的《温馨提示》,称为防止丢失和冒领,从11月份起需保安代收的包裹,将收取每份1元~1.5元的代收费,不需保安代收的可由快递员送到业主家中或者业主采用其他方式收取,落款时间是2013年10月20日。
“没有规定我们有义务代收包裹的。”昨日中午,一位保安员表示,“有些快递员直接丢下包裹就走,我们要一个个打电话通知业主,很麻烦的。”该保安人员介绍,提出收取保管费,一来是因为代收包裹增加了值班人员的工作量以及电话费支出,二来是为了保证快递的安全,收了费用可提高值班人员的责任心,不见了包裹也要负责。
记者了解到,从昨天起,该小区保安部已取消了这项收费。“本来这个费用也没有强制,业主不肯给也不会强要。”
报料人:梁小姐
律师说法
事先未达成合意 强索费用就违法
广东正帆律师事务所主任袁海华律师表示,物业管理费中是否已经包含有偿保管包裹的费用,业主可以查看物管合同的细化约定。第一种情况,合同中没有约定保管费用或者保安与业主没有达成有偿保管一致意见的,有偿保管合同不成立,保安有权拒绝代签和保管。第二种情况,合同中已经包含了代签收及保管等费用或者保安与业主就有偿保管达成一致的,那么支付小额保管费用就无可厚非。本案例中假如保安事前没有征询业主意见或者根本就没有达成有偿保管的合意,保安代签后强行索要保管费用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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